這是阿美族的攜物袋,一般被稱為情人袋或檳榔袋,由女子製作,是日常生活中相當實用的物品,原為母親送給子女或女子送給情人的定情物,內部可以放置煙斗、菸草、檳榔、石灰等小件物品,現在則演變成參加豐年祭或重要活動時,必須佩戴的配件,並且成為阿美族集體認同的重要標誌。
阿美族男子除了少年組之外,成年男子於祭典時一律配戴稱為“`aloof”的攜物袋,表示在歌舞中擔任小司祭之意,亦有“護身符”的功用(許功明,1998:56)。豐年祭的最後一晚會進行情人配對,若女方對男方有意,可將檳榔放置袋中,若男方中意可將檳榔吃下,即可促成一對。嫁娶時攜物袋也是重要的儀式禮品。除此之外,據說在個人私物中,攜物袋的kawas(靈力)最強,所以又為人往身後的陪葬品。若此人壽終正寢又擁有數個攜物袋時,較新的可由生者繼續使用,但舊的一定要陪葬。
阿美族的攜物袋有方形和船形兩種,花蓮一帶的南勢阿美,秀姑巒阿美與北部海岸阿美使用的攜物袋多以方形為主,南部海岸阿美及台東的馬蘭阿美則多使用此種船形攜物袋(許功明,1998)。而或許是因為地理位置相近自然產生族群亙動,台東一帶的卑南族和魯凱族也使用類型的船形攜物袋。(台大伊龍藏品196:185)


